黄子韬如何回应删侵权道歉文章?
黄子韬如何再次道歉侵权,其实不太重要了,摄影师绝对有理由生气,也可以走法律程序或私下协商赔偿,这是人家的权利,粉丝们没资格说三道四,错的本来就是爱豆,道歉了就一定要原谅,难道不是另一种道德绑架?
这件事出现的意义在于,人们尤其是有话语权的明星对于著作权意识的淡漠。黄子韬在第二次道歉里说,别人发他的,没注意,以为是作者放弃权利进入公共领域,足可反映出黄子韬对于知识产权法律规定的无知。当然一个流量也不可能熟知法律条文,要是发个微博都要问自己的律师好像也有点太累。可事实是,微博不是私人花园,而是宣传阵地,明星一举一动有关商业,本来就该慎重。其实很多人都这样,事情发生前不想着让律师把关,事后花大钱找律师补窟窿倒是心甘情愿。
说偏了,再回来。作品一完成,著作权也就随着产生,甚至无论是否发表,都不妨碍该项权利的如影随形。在网络发达的今天,著作权人发表作品的途径千条万条,除非他特别特别公开声明放弃自己的一系列权利,否则想任意商业使用,只能等到作者死后的第六十年第一天。所以,黄子韬认为已经进入公共领域,简直无知的可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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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说在网络上收到了朋友发给他的就用了,好似不是他的错,可别人作品在自己私自欣赏的时候是可以的,她没让你商业用吧。有吗,有你就听啊,不会自己判断吗。不行问问法务嘛。
明星们不要别人出了事都当笑话看,林志颖用了别人ps的照片不是照样赔了34万,这不就是个好警戒嘛,都吸取教训,也就不用跟人道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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