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百分之三十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是归教师个人所有,还是学校可以支配的奖金?求解?
绩效工资广泛存在于各行各业,它是激励员工利用有限的资源,做出无限大的业绩,从而,使本行业本单位的利益最大化,达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目的。对工人们来说,就是在同样的工作条件下,在相同的工作时间内,利用等量同质的原材料,生产出更多更优质的产品。但是,对老师们而言,很明显,由于我们的工作内容不同,工作对象的特殊性,我们无法用与工人们一样的绩效方法,去衡量老师的工作成果,和工人们制造出什么样的产品,也没有可比性,面对一个个活泼可爱的孩子,我们很难去评价一位老师所教出的学生是否合格,是否优质。一个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涉及到方方面面,一个在数理化方面很差的学生,我们不能对他全盘否定,也许在体音美方面,他就一名佼佼者。所以,我们通过学生某方面的成绩来评价老师,这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片面性。很多情况下,老师的绩效工资都是在实施的过程中不断完善,又在不断完善的基础上再创新实施。
很多学校的绩效工资,在具体的实施方案方面,虽然存在很大差异,但是,总体的构成和相应策略都大同小异。对学校而言,绩效工资就是为了激励那些甘于奉献,勇挑重担的一线教师,真正让他们多劳多得,使他们辛勤付出在报酬方面能够有所体现,也能够真正做到相对公平,不让老实人吃亏。
大部分地方老师的绩效工资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是基础性绩效工资,二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不经过其他任何环节,而是直接打入老师们个人的工资卡里,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这部分工资不再随个人工资打入工资卡,而是打入学校指定的账户里,这部分资金的支配权在学校,平时老师们所关心的绩效工资,其实数额并不是很大,主要指的就是这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
对同一所学校的所有老师而言,尽管都是30%,但是,他们被扣除的总额是不一样的,甚至,差别还不小,工资较高的高级教师被扣的会多一些,工资总额越低,被扣的也就越少。这样看来,绩效工资在缩小工资差距方面也有一点作用。这些被扣除以后,归总在学校的一个账户上的绩效工资,严格来讲,已经不属于教师个人了,因为它的所有权和分配使用权,都已经转移到了学校。
奖励性绩效工资是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的一项政策。其目的是调节学校老师之间的收入水平,不至于出现多的更多,少的更少,以此平衡老师们的心理。以本人角度来看,奖励性绩效工资其实是为了照顾年轻教师,并鼓励年轻教师努力工作,因为他们是学校的中尖力量,学校的工作都是他们做得多一些,再说年轻教师的工资相对较少。可以看出,出台此政策的人考虑得合不合理,有待全国教师认真思考。虽然政策出台了,但是具体实施是落实在各个学校里。
各地区有各地区的分配方式,各学校有各学校的实施方案,总之是不尽相同。有的学校用得好,那么就会真正发挥作用,充分激励老师的工作积极性。同在一个乡镇里有一所学校,校长主任以教育教学为主,特别重视老师的教育教学成绩,每年的绩效考核以教育教学成绩来考量,并形成学校考核制度,对于优秀班主任和教学成绩突出的老师给予优先考虑和嘉奖。都是按劳分配,老师之间没有怨言。所以这所学校学习风气好,老师精神面貌佳,教学成绩年年均在全镇前列。
但是有的学校用得不好,很可能引起老师的反感,反而没有起到积极的作用。比如,有的学校领导对制定考核细则偏向于领导层,这对于绩效分配很不公平,这种现象可能普遍存在。下面的老师只能敢怒不敢言。其中有一所学校就是这样,考核细则里明确写着:校长、主任另加5分的风险分,每年绩效考核的分数都是最高,他们样样拿最高的,优秀证书拿得手软。老师们感叹:干多干少都是最少,得过且过吧!
我有个建议:居于存在这种现象,这对老师不公平,不利于学校教育教学,不利于教师的自我发展,也不利于国家的教育发展,建议县级部门专门设置一个考核单位对学校领导进行单独考核,不参与学校老师的考评。要不取消此政策,再寻找其它更为有效的方法。
何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工资前面有两个定语啊!百分之三十是财政拨款的标准,而不是每个人应得到的标准。如果是每个人应该得到的工资,何必多此一举,直接打到工资卡上不就得了。如果每个人按档案工资增加百分之三十,结果是进一步拉大了教师收入的差距,而且这种差距不是建立在工作量大小,绩效高低上,而主要与职称高低有关。实际上,很多在一线担当重任的主要是中青年。
这一看似美好的政策之所以遭到很多教师的反对,不满情绪甚大,主要是具体分配政策导致的。特别是中学,以前一直有升学奖,实行绩效工资后,学校没有资金来源,但毕业班工作又很辛苦,压力山大,学校不得不向毕业班倾斜,如果倾斜过大,就会导致大多数人拿不到平均奖。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我一直赞同成都高新区的办法。他们派人到全国各地考查,邀请市内外专家研讨,分学前、小学、中学系列制定了比较完整的考核分配方案。根据考核结果,每个学校的标准不一样,完全打破了百分之三十的限制,而且校级干部不在学校参与分配,这样可以保证学校在制定政策时相对公平。
作为教师,在这个问题上需要大一点格局和换位思考。实事求是讲,在一所学校,在目前的教育制度下(有中考和高考),不同的岗位,其工作的繁重程度,工作量大小和工作压力还是有很大差别。如果都吃大锅饭,谁还愿意教毕业班和升学科目?如果干多干少一个样,也有失公允。当然学校在制定分配政策时,由于教育的复杂性和不可简单量化,应尽考虑到各方面因素,让教职工广泛参与,取得最大公约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