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待胡红梅事件?为什么公众这么不肯饶恕这么一个涉嫌抄袭的副校长?
王爱玲是山东省淄博市一名普通的小学语文老师,胡红梅是深圳一所小学的副校长,而且有众多名誉头衔,人更是长的漂亮,用摄像师的话说是360度无死角的枚,美到都不忍心批评。
然而,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最近却联系到了一起!
原来,王爱玲在其个人公众号“冰淇玲童诗”上发文,指出深圳市龙岗区如意小学副校长胡红梅涉嫌抄袭自己和他人出版的书籍内容,王老师表示,2年前就发现自己的作品被抄袭,但是无法投诉,近日看到朋友圈信息,得知有更多受害者,决定发声。
而抄袭者正是深圳市如意小学副校长胡红梅!在自媒体时代,抄袭非常普遍,而在大学、中学,论文造假也早已是公开的秘密,此次抄袭事件,为何会引发很大的反响?
一、名师胡红梅是谁?
虽然她是小学副校长,但是我相信很多人都不会知道,毕竟中小学老师中,成名的并不多,但是,如果你搜索一下她的信息,你会被震惊的:
深圳如意小学副校长,著名儿童阅读推广人,2018年全人教育奖获得者、2017年《中国教育报》“推动读书十大人物”、2016年阅读改变中国“年度十大点灯人”、广东省青年岗位能手、广东省教师素养大赛五项全能一等奖、深圳市“道德模范”、深圳市“十大全民阅读推广人”、深圳市“感动深圳教育人物”、深圳市“十佳百姓学习之星”、深圳市“最受学生喜爱教师”、区“优秀教育专家”“五一劳动模范”“感动龙岗人物”……
天啊,这么多荣誉,随便拿出一项,就会是一个中小学老师一生都难以企及的高度,而胡老师则集这么多荣誉于一身,俨然一颗冉冉升起的教育新星啊!
如果你到某宝搜索一下,会发现有大量胡老师编写的著作在出售,一个小学老师,有这么时间和精力写作,令人佩服,更令人怀疑。
二、抄袭事件是真是假?
然而,这样一位名师,却被爆出作品存在众多抄袭,而且“吃相难看”,不是借鉴,而是完全抄袭。除了抄袭一下小学老师、学生的作文之外,还抄袭了台湾作家的书籍,而且是整本书抄袭,然后出版,用于牟利,性质极为恶劣!
下图是胡红梅照抄台湾作家林玫玲的《假如要有学习单》(2008年幼狮文化事业公司出版)作为胡红梅自己的作品《儿童阅读的导读智慧——学习单设计实例》(2015年东北大学出版社出版),甚至连作者自序都不愿意该,却直接在落款出改成了胡红梅。
三、个人道歉,引发更多舆论讨论
面对舆论的压力,再加上当地教育局明确要进行调查并公布结果的时候,胡红梅道歉了!然而这份道歉书并没有给大家展示出一种诚恳的态度,而是一副“我道歉了,你还能怎么样!”的态度,并且在下面留言中还加上“如果还得不到谅解,我也将遗书奉上”的“威胁”,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伎俩,让大家更加反感。
嗨,大家好,我是小事儿。
对于这个问题:怎么看待胡红梅事件,为什么公众不肯饶恕一个涉嫌抄袭的副校长?小事儿有话说。
背景介绍:
胡红梅是深圳龙岗如意小学副校长,因为涉嫌多部作品抄袭,正在接受深圳龙岗区教育局调查。胡红梅是一位顶着光环的副校长,她是2016年“全国推动读书十大人物”、2017年“阅读改变中国”年度点灯人、深圳教育改革先锋人物、“广东好人”。如此众多的荣誉,让我们看到了她成功的一面,这是对她教育事业的褒奖。但是,一个抄袭打的人们脸火辣辣的。
就是这样一个被荣誉环绕的人,竟然动起了歪心思,一个被读书人所不耻的“抄袭”。虽然,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这句话说得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这是有前提的,前提就是你在学习模仿中不断汲取别人的精华,进而提高自己的学识和能力。而不是不经过任何的思考,奉行拿来主义,直接照搬照抄,对于文章的原著作者来讲,这是对他们劳动成果的掠夺。
胡红梅本身就有如此多的光环,她应该珍惜自己的教师职业,在成为副校长之后,应该把更多的精力用在教研,教学中来,而不是窃取别人的果实,成为提升自己的“基石”。这种奉行的拿来主义,终有暴露的一天。于是,一则关于胡红梅作品抄袭的新闻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
人们的主观意识里,这样一个有学识,著作等身的校长,原来是一个“小偷”,窃取别人的果实,真的让人感觉失望。于是,对于胡红梅的口诛笔伐开始了。这样的校长怎么能够承担教书育人的重担?这是对支持他的人情感的伤害,更是对国家《著作权法》的背离。
那么,人们之所以对她行为嗤之以鼻,无论她怎么道歉都不能饶恕呢?我想有以下几点原因:
自身的光环无法掩盖“抄袭”:
虽然,胡红梅副校长获得了很多的荣誉,但这些都不应该成为她抄袭的挡箭牌。当然,人们肯定知道她当年在教育事业上所做出的的努力,每一个教师最初的信仰都是纯洁的,都是无私的,都怀着一颗饱满的热情投身到教育事业中来。但是,胡红梅失去了当年的纯粹,过分的追逐名利而丧失了自己当年为什么出发的信仰。
大众对抄袭的“零容忍”:
当年红得发紫的翟天临,因为不知道知网,而被扒出论文造假,一下子成为人们口中学术不端的代表。至今无论怎么洗白,似乎都不尽如人意,复出的道路很是艰难。
胡红梅作为校长,她不可能不清楚她的行为是抄袭,只不过内心里自我安慰,不会被发现。我们常说:“常在河边走,那有啥不湿鞋。”最终,东窗事发,一个顶着众多光环的教育者跌下神坛。
她的著作是抄袭的,在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加强的情形下,胡红梅却忽视自己错误的行为,还不断的去做。这样人们难以接受。
抄袭行为不仅仅是道德,而且是对法律的践踏
作为校长,在每次考试之前都会教育学生不要抄,总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要求别人,结果自己却是那个最应该被教育的人。同时,她的抄袭行为如果十分严重的话,可能触碰到国家的相关法律。她的抄袭行为既要受到道德的谴责,是否收到法律的惩处,我们还看具体的调查效果。
一个本身的教育者,却做着小偷的勾当,这样的校长又怎么能肩负起教书育人的重担呢?(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