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香”是什么梗,发挥你的脑洞,还能用在哪里?请举例说明?
这主要是因为特定的某个人一开始表现出傲娇的拒绝态度但下一秒肯定又会老老实实妥协于前者。因此真香其实就是代表了“打脸”的意思。
真香这个词最早出自一个叫王境泽同学的口语中,这是由湖南卫视推出的《变形计》。节目里面城市主人公王境泽初到农村家庭时撂下的狠话,后面又啪啪打脸的搞笑情节。在节目中,主人公王境泽嫌弃农村条件不好,想要回城市。农村家庭的爷爷就一直劝他,生气的王境泽随即说道“我王境泽就是饿死,死外边,从这里跳下去,也不会吃你们一点东西”。但几小时后饿了的王境泽只能在农村家庭吃饭,边吃还边说了句“真香”
而王境泽本人,也被央视传媒认证成“哲学家”。
真香一词似乎已经成为了一种评判傲娇结局的经典名词,自然而然的真香也就成为了一种定律,一种“世间万物都离不开真香定律”的感觉。
比如你有一单眼皮,你想把它变成双眼皮,父母肯定不同意,然后谆谆教导,还是原装的好,不要在脸上动刀了等等。然后你呢偷偷去做了双眼皮,结果你妈看了说,这双眼皮还挺好看的,不愧是我生的[爱慕]
再比如,某人好不容易做了一道菜,然后又是拍照,又是自夸。结果某个眼尖的看到上面脏的,黑的要命的碗,抺布。然后,大家会说什么呢?好吧,请自行脑补。
这就是所谓的真香警告吧!
鲍毓明案扑朔迷离,根据最新透露的证据,好像律师才是受害者,这难道是真相吗?
鲍毓明案确实扑朔迷离,他不像一般的性侵幼女案。不管鲍毓明最终该担什么罪,都是罪有应得。
最起码一点,当2015年10份李星星(化名)母女俩人在南京见面时,他说,第一眼看见那女孩就感觉太大了,起码有l米7高,后来星星妈妈把孩子的凄凉的命运讲给他听,他说孩子挺可怜,,就想帮帮她,女孩见到他也一见如故。
按道理说,鲍某收养孩子开始是准备收养婴儿的,在QQ上与星星妈妈一联系,星星妈妈应该把孩子的年龄告诉他了,孩子那时13岁,鲍某42岁,他是律师,明显知道单身男人收养女婴要相差40岁以上才能具备收养的条件,为什么听说女孩巳13岁了,还要与星星妈妈见面呢?见面后又把自己说成救世主。"对他最好的人","要星星不给月亮""忘恩负义"等等,我认为,当他决定要收养星星的时候,就不怀好意。
他们十月份见面,当时星星并没有随鲍某前去,而是保持互联网联系。当年跨年时鲍某从北京到南京接星星去天津过跨年的,当晚就性侵了她,犯下了罪恶的种子。那一年,星星刚好十四岁,鲍某是律师,当然知道怎样归避法律责任。因为与过了十四周岁女孩发生性关系,如果是自愿的,就不会算是强奸幼女。
一切都是鲍某设计好了,鲍某与星星见面时是2015年10月,与过年只隔三至四个月,你一个四十多岁的老男人就敢说与13岁的小女孩谈恋爱?你当时不是说要收养女吗?你说现在跟女孩是恋爱关系,并晒出了录音以及对话作为证据,我姑且不说证据的真假。要搞清楚你们并不是谈了很久的恋爱才同居的,而是你性侵了小女孩以后你用糖衣爆弹砸晕了她。
鲍某得到了一个14岁的小姑娘的身体,自以为自己是胜利者,本只想花点小钱玩玩,哪知道小姑娘也不是善茬,因为14岁时就被侵害了,抓住了这个把柄,就要求得更多,甚至要全世界。
犯法了就是犯法了,他不犯法,别人能抓住他的把柄吗?犯了法就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他冤?法该。
不用找证据,不论女孩是否愿意,鲍都负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
1.小女孩十四岁,即使心甘情愿,你四十多岁的男人如何下得了手?何况俩人还以父女相称。
2收养小女孩明显是蓄谋已久,怎么不收养几岁的女孩或者男孩?
3早不动手晚不手,为什么单单等到小女孩刚过十四岁的生日动手?作为律师很清楚过了十四岁就不是幼女了。
4鲍事业有成,仪表堂堂,学历又高,四十多岁了不结婚,心理上就没缺陷么?找个老婆生个孩子不行么?一个成功的单身中年男人不要家庭却收养个十来岁的养女?
5当养女告发鲍强暴后,为什么俩人还住在一起?即使女孩无知,你一个企业高管,高级律师也无知么?如果是常人早拉开距离撇清关系了。
6微信聊天记录证据?看来鲍有备而来,很善于搜集证据,防患未然。但是都知道聊天记录也是可以伪造的。
7鲍说女孩讹诈他钱?还是逼婚?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孩去讹诈一个社会经验阅历丰富的律师的钱?还是一个刚刚成年的女孩去逼婚一个四十多岁事业成功的单身中年男人?多少有钱有貌的成年女人都驾驭不了的一个男人,被一个十四岁的女孩逼婚!?
事情的种种迹象倒像是一个精心策划的圈套,当今社会贪慕虚荣的女孩是很多,也容易掉进一种表象的诱惑里,但是十四岁也太年轻了吧?既然是圈好的的套,必是会猎物掉进去,不是这个女孩也会是另一个女孩。四十多岁事业成功,一表人才,单身不娶,收养临近成年的养女,难道不是为了某种目的吗?不是心理扭曲是什么?
这个案子分三个阶段:
1.案子刚曝出来给我们看到的信息是养父强奸14岁养女,这样乍一看,养父罪大恶极!女孩完全现在被剥削被强迫的位置!非常悲惨!(女孩给出了点图片的证据,从女孩角度媒体给出的信息)
2.随着案子进一步发展,更多的证据被爆料出来,原来养父并不是养父,而是大人之间的交易!大家觉得女孩好惨,被两个大人当作交易物品出卖!还是处于被迫状态!(大叔给出了有力的证据,更多的认证出来说明,同时女孩方面也有口头上的说法)
3.案子发展到现在,又有了更多的证据!女孩因为这个交易过上了奢靡的生活,由于自己的任性惹怒了易主,易主想结束关系,于是女儿觉得好日子到头了,不想结束于是想出各种办法,最后实在挽回不了就给了一口价,但是价太高易主不同意,双方闹得不愉快,女孩当要破釜沉舟了!(大叔爆出了电话录音,两人的关系浮出水面)
总结!奉劝各位大叔不要再打18岁以下女孩儿的主意了,首先14-18岁的女孩已经非常成熟了,你也经不起诱惑而且在舆论当中占据了绝对的上风,这个小女孩在未来又可能利用这个无论上风搞到你身败名裂,哪怕给了自己觉得的足够的物质付出你终究是做出了不道德的事情!20岁以上的姑娘跟你在一起会用成年人的思想和你在平等的位置考虑问题,而小女孩永远觉得自己是小女孩,你就是欠她的!
这件事又可能大叔没有触犯我国现有的法律,但是触犯了人们的道德底线!逃得过法律的制裁逃不过道德的指责,不管小女孩是不是反咬一口,这位大叔终究是做了不该做的事!大叔很有可能不能定罪,但是最后没有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