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广东河源一父亲因女儿夜不归宿当街暴打女儿扯头发?
先来看看事件的相关情况:
12月6日,网友爆料称广东河源紫金县街头一名父亲暴打自己的女儿。男子拽着女孩的头发对其怒扇耳光,据围观者称是由于女儿夜不归宿,父亲气急之下才大打出手。
结合现场视频,我来谈谈我对此事件的几点看法:
根据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可能在很多人看来,孩子的亲生父母教育自己的孩子,打骂自己的孩子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于是也便有了棍棒底下出孝子这种无厘头的说法。实际上,殴打自己的孩子也是一种违法行为,虽然可能未必需要接受治安管理处罚,但是当事人必须在事后向公安机关做好保证,并且写下告诫书。
这位父亲的教育方式实在是太过糟糕了。视频里他女儿差不多应该是是初高中生的年纪了,正处于青春期叛逆期,而这位父亲不仅殴打女儿,扯女儿头发,扇女儿巴掌,而且一系列动作都是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当众进行的。
这种教育方式很容易增加青春期的女儿的反叛情绪。造成女儿性格上和心理上的某种扭曲。也许在表面上女儿会臣服于父亲的暴力,但是在内心中,这种教育方式没有任何说服力。
我理解这个父亲愤怒的原因,更理解他恨铁不成钢的心情。孩子年纪尚小,就染上了一些不良社会风气,经常夜不归宿,在外鬼混。如果继续这个样子,先别说什么前途不前途的了,说不定孩子就会误入歧途,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但是,教育工作不应该只在事后进行,更应该体现在日常生活中,体现在平时的点点滴滴上。父母在日常生活中就应该帮助孩子建立起正确的三观,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许某不念夫妻之情,作案后让小女儿住在家中,不念父女之情了吗?
许某作案后,之所以还让小女儿住在家中,绝不是只是顾念父女之情,更是有如下有几种原因。
因为如果在作案的时候他把小女儿送走,肯定会引起警方的警觉和怀疑。不但警方怀疑,一般邻居也会有所怀疑。
所以,为了掩饰他的杀妻恶行,他必须把小女儿留在家里,并且他杀来女士不是临时起意,是有预谋的谋杀,肯定会计划周全的。
至于为什么小女儿不知情,估计他可能给小女儿吃了安眠药,没有让小女儿看到杀妻的现场。
①如果真是知道自己的父亲把母亲杀了,并且还是以这种极端凶残的方式杀害的,即使她只有11岁,也会崩溃的。这种崩溃,在面对警方的询问时,应该隐瞒不住的。
②据说在7月6号那天小女儿还给来女士大女儿和来女士姐姐家打电话,问母亲可到她们家去了?如果她知情就不会打这个电话了。所以,她应该是不知情的。
说明许某在作案时确实支开了小女儿。
我想那句“虎毒不食子”还是有道理的。
许某再凶残,也是因为怨恨来女士没有把房子给儿子结婚,钱也不给他炒股才杀了她。而小女儿毕竟是他的亲骨肉,从常理上说,如果小女儿没有发现他的作案现场,他没有杀害小女儿的理由。
当然如果他在肢解分尸来女士时,被小女儿发现,很难保证他会不会杀人灭口。因为按照他那么冷血,杀红了眼为了不被警方发现是他作案,很可能他会杀了小女儿。
况且农村出来的许某,骨子应该是极其重男轻女的,儿子可能就是他的根,为了给儿子结婚弄套房子,他可以不惜把相濡以沫十几年的妻子杀害肢解,对女儿可能就没那么上心了。
所以,如果小女儿发现他的罪恶,很难保证他不会动手再次杀人。
现在看来,许某之所以把小女儿留在身边更多的是为了掩人耳目。
也是为了向外界传递出来女士就是失踪的假象,表明现在他和小女儿已经处于正常生活状态了。
据他的老朋友和弟弟弟媳去看他,确实看到了他和女儿似乎一切生活恢复如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