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待胡红梅事件?为什么公众这么不肯饶恕这么一个涉嫌抄袭的副校长?
王爱玲是山东省淄博市一名普通的小学语文老师,胡红梅是深圳一所小学的副校长,而且有众多名誉头衔,人更是长的漂亮,用摄像师的话说是360度无死角的枚,美到都不忍心批评。
然而,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最近却联系到了一起!
原来,王爱玲在其个人公众号“冰淇玲童诗”上发文,指出深圳市龙岗区如意小学副校长胡红梅涉嫌抄袭自己和他人出版的书籍内容,王老师表示,2年前就发现自己的作品被抄袭,但是无法投诉,近日看到朋友圈信息,得知有更多受害者,决定发声。
而抄袭者正是深圳市如意小学副校长胡红梅!在自媒体时代,抄袭非常普遍,而在大学、中学,论文造假也早已是公开的秘密,此次抄袭事件,为何会引发很大的反响?
一、名师胡红梅是谁?
虽然她是小学副校长,但是我相信很多人都不会知道,毕竟中小学老师中,成名的并不多,但是,如果你搜索一下她的信息,你会被震惊的:
深圳如意小学副校长,著名儿童阅读推广人,2018年全人教育奖获得者、2017年《中国教育报》“推动读书十大人物”、2016年阅读改变中国“年度十大点灯人”、广东省青年岗位能手、广东省教师素养大赛五项全能一等奖、深圳市“道德模范”、深圳市“十大全民阅读推广人”、深圳市“感动深圳教育人物”、深圳市“十佳百姓学习之星”、深圳市“最受学生喜爱教师”、区“优秀教育专家”“五一劳动模范”“感动龙岗人物”……
天啊,这么多荣誉,随便拿出一项,就会是一个中小学老师一生都难以企及的高度,而胡老师则集这么多荣誉于一身,俨然一颗冉冉升起的教育新星啊!
如果你到某宝搜索一下,会发现有大量胡老师编写的著作在出售,一个小学老师,有这么时间和精力写作,令人佩服,更令人怀疑。
二、抄袭事件是真是假?
然而,这样一位名师,却被爆出作品存在众多抄袭,而且“吃相难看”,不是借鉴,而是完全抄袭。除了抄袭一下小学老师、学生的作文之外,还抄袭了台湾作家的书籍,而且是整本书抄袭,然后出版,用于牟利,性质极为恶劣!
下图是胡红梅照抄台湾作家林玫玲的《假如要有学习单》(2008年幼狮文化事业公司出版)作为胡红梅自己的作品《儿童阅读的导读智慧——学习单设计实例》(2015年东北大学出版社出版),甚至连作者自序都不愿意该,却直接在落款出改成了胡红梅。
三、个人道歉,引发更多舆论讨论
面对舆论的压力,再加上当地教育局明确要进行调查并公布结果的时候,胡红梅道歉了!然而这份道歉书并没有给大家展示出一种诚恳的态度,而是一副“我道歉了,你还能怎么样!”的态度,并且在下面留言中还加上“如果还得不到谅解,我也将遗书奉上”的“威胁”,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伎俩,让大家更加反感。
一说到某个学校的校长或者名师,我们都会不由自主地把头往上抬,对其仰视。如果某个老师带上“校长”或“名师”这两个“光环”,那绝对是相当牛的存在。如果校长、名师再加上一个“美女”这个标签,那简直就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牛炸天的人物。而胡红梅就是这种看起来非常优秀的老师:她不仅是副校长、名师,还是一名颜值非常高的老师,却因涉嫌抄袭他人的作品引发公众争议。当她的道歉信出来之后,网友的评论意味深长:“好多名师、名校长是包装出来的。”
她因涉嫌抄袭引发争议。
胡红梅是深圳某小学的副校长。在我们农村地区,一所小学的副校长已经是逼格非常饱满的存在,而作为深圳这种一线城市的副校长,其档次更是高得一塌糊涂。这位胡副校长不仅是一个学校的“二当家”,又是儿童阅读名师工作室的主持人,还是全国百班千人的总导师,还是阅读改变中国的“十大年度点灯人”……(省略掉后面的一大堆头衔),这种款式的牛人,会静下心来做教育吗?
不,教育只是她的“跳板”而已,她借教育之名行抄袭之实,把别人的原创作品“调整为”自己的出版作品:同行老师的作品,抄之;台湾作家林玫玲的原创作品,整本抄之,连序言都“舍不得改”……胡副校长的这种做法,“吃相”确实有点难看。对于胡副校长的这种做法,很多人对“名师”这个词儿的“含金量”争议颇多:为什么这样的人可以成为传说中的名师?这种款式的名师到底是怎么评出来的?
道歉信出来后,网友炸开了锅。
据了解,胡副校长所在的教育主管部门表示要调查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并将具体的结果公之于众。于是,胡副校长的道歉信出来了:“由于是我对著作版权上认识不够……”
对这份致歉声明,很多人对第一句话就相当不理解:著作版权认识不够你可以去学,而不是以这个作为“挡箭牌”去抄袭别人的作品。“为了钱走抄袭捷径,把别人的劳动成果转化为自己所有,严重德不配位,不配教书育人……”相关新闻的评论区,网友的评论炸开了锅。
我觉得胡副校长的这种抄袭事件绝非个例,我是一名自媒体人,我发现自己写完一篇文章发出来之后,总会有一大堆的人把我的文章抄到各大平台。一个抄袭我的人甚至这样回复我:“我抄袭你,是因为你写得好,你写得很差我会去抄袭你的文章吗?”看到这货的回复,我竟无言以对……
我也曾经举报过别人的抄袭行为,但我发现,举报所花的时间并不少,所以对于别人抄袭,我很无奈。对于抄袭他人作品这样的事,我觉得不管是教育界还是其他什么领域,都应该想办法杜绝,尽可能提高当“非法搬运工”的成本。
胡红梅抄袭事件在教育圈本来算不上什么大事,做老师的都知道现在中小学晋升职称的论文,课题,校本研修有几个是实实在在写的,大都是胡乱拼凑或抄袭的,是经不起查重的,有的还是直截出钱买的。那么大家为什么不肯饶恕这个涉嫌抄袭的小学老师胡红梅呢?
一、她头上的光环太多,到处做报告,做宣传属于公众人物,代表的已不仅仅是个人了,而是整个教育系统。
2014年,胡红梅参加深圳市龙岗区副校长竞聘考试,取得第一名,成为如意小学副校长,她头上的光环已经很多很多了,如:著名儿童阅读推广人,2018年全人教育奖获得者、2017年《中国教育报》“推动读书十大人物”、2016年阅读改变中国“年度十大点灯人”、广东省青年岗位能手、广东省教师素养大赛五项全能一等奖、深圳市“道德模范”、深圳市“十大全民阅读推广人”、深圳市“感动深圳教育人物”、深圳市“十佳百姓学习之星”、深圳市“最受学生喜爱教师”、区“优秀教育专家”“五一劳动模范”“感动龙岗人物”……
她经常代表学校,代表省市四处做报告,传经验。如今抄袭之事被人揭露,让民众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作为公众人物,她应该知道版权的重要性,就算是引用也得注明出处。她为教师做了一个坏榜样,让其他老师误认为抄袭也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荣誉。所以很多人都提出让深圳市取消胡红梅的所有荣誉。
二、人犯了错就应该认错,而胡红梅认错不诚恳,也未受到相应的惩罚。
胡红梅抄袭事发后,在网上持续发酵后,无奈才在朋友圈发了一封致信,但并未向当事人道歉,征得当事人的谅解。而且还说出如再不谅解,“遗书奉上”之类的话,这是要威胁民众吗?这就是认错的态度吗?其所在学校也一直没有明确态度,龙岗教育局也只是说会组织人调查核实,可直到现在也没有明确的处理结果。
总之,我认为胡红梅抄袭一事应该受到惩罚,这是对版权的维护,也是对所有民众的一个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