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期间,受让方可以使用商标吗?
通常情况下,为了保障受让人和转让人的合法权益,双方需要签订商标转让合同,那么这个时候会在合同约定,在签订合同后,转让方停止使用该商标,并停止许可授权他人使用该商标,还规定了,受让人自合同签订起拥有该商标的专用权。可是这样受让方其实也是不能直接使用的。
因为根据《商标法》规定,进行商标转让,转让人和受让人需签订商标转让协议/合同,并共同向商标局递交转让申请,商标局进行受理审核后予以核准,这样才能保障受让人对商标专用权的合法权益。
那么商标转让协议/合同签订后到商标核准期间,如何保障受让人合法的使用商标呢? 目前行内通行的做法是,让商标转让人开具《商标独占使用授权书》,这样就能保障在商标转让过户审查核准期间受让人可以合法的独占使用商标,提醒你商标许可有普通许可,独占许可,排他许可等类型,此时一定让转让人开具独占使用授权书,才能保障购买商标后独占使用的权利。此时受让人持商标注册证原件和商标独占使用授权书进行使用,不管是实体经营使用和入驻各大电商平台都是没有问题的。另外,商标独占授权书的有效期至少要开具二年,因为商标转让的时间大约在10个月左右,为避免在转让过户过程中发生补证、异议等情形,有效期开具二年时间是比较稳妥的。 此时,为了保障商标转让能顺利进行,就需要对标的商标进行前置筛查:包括商标第三方权利、近似商标、商标有效期、转让人身份证明等进行核实。商标转让核准后,受让人持商标注册证原件和商标核准证明方可合法使用标的商标。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