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创立公司怎么定公司章程?
我认为,合伙应该注意三点:
1、加入自愿。
你可能说:“我们怎么不是自愿呢?不可能有谁强迫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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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实际上,很可能因为他碍于面皮、不善表达,或者因为其他各种各样的原因,他对于合伙中的条款有自己的想法,但却没有真实的表达出来。为什么?心存侥幸啊。他觉得以我们的关系,这种情况不可能发生。现在提出来,不是得罪人吗?我枉做小人……
所以,题主一定要相当的细心,察言观色,听弦外之音。努力做到大家真的是心甘情愿毫无顾虑的签下这合伙协议。
2、经营专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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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已经提到了不能“五五”制,这说明你有了这种意识。
但你的认识还不够深入:如果到了需要用股权来表决的时候,双方已经彻底撕破脸皮了!在中国当前的社会环境下,这几乎是灾难性的。
假设你用“六四”制,谁愿意做小?勉强做了小,他的积极性也自然就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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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及时果敢的决断又是企业经营必须的,怎么办?我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是:各司其职。比如你管销售,销售我就不插手(可以建议但你说了算);我管生产,生产的事你就不要插手。插手的意思是:可以建议商量但最终你说了算。如果真的这样,其实“五五”制也不是不可以。
3、退出自由。
但无论如何,矛盾终究不可避免直到不可调和。所以,这时候,一个良好的退出机制就非常重要了。
题主要注意:如果成立公司,法律意义上,股东是无法退出的!他的股权只能转让,无法“抽出”。这保证了公司之外的第三方,但却造成了股东之间的大冲突。
所以,必须自己订立条款明确退出机制。
这里面可以采用的方式就太多了,但一个大原则:能够方便的想退就退且退出方利益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