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关爱一线医护人员?
1. 坚持为一线减负增能
加强工作统筹,避免布置重复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会议文电、表格材料报送,减轻基层负担;最大限度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沉基层,补充一线力量。
2. 强化一线工作人员综合保障
将口罩、防护服、消毒用品等防控物资,全面向基层一线倾斜;广泛动员各方资源,妥善解决一线工作人员御寒、值夜、交通等实际问题,保证热饭热水供应。
3. 关心一线医务工作者
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对医务工作者的临时性补助政策,及时组织安排一线医务工作者轮休调养;积极稳妥解决家人照料、子女入托入学就业等实际困难。
4. 推进一线工作人员轮休
强化基层一线特别是社区(村)工作人员轮班调休,对较长时间超负荷工作人员强制休息,减少非战斗减员。
5. 关爱一线工作人员身心健康
开展防护知识专业培训,及时指导做好自我防护;强化心理疏导,帮助压力较大人员减压释负。
6. 做好一线发展党员工作
对在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入党积极分子,以及一贯表现良好、符合党员条件、在防控一线递交入党申请书的,简化程序,火线发展。
7. 坚持一线考察识别“三类干部”
统筹职务、职级资源,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敢于担当、冲锋在前的“急先锋”式干部,克服困难、默默奉献的“老黄牛”式干部,干事创新、绩效突出的“诸葛亮”式干部,优先使用。
8. 加大对基层优秀人员选聘使用力度
湖北的政策是:1.将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表现与职称评审直接挂钩。专业技术人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品德、能力和业绩表现,直接作为参加评审职称的重要依据,量化评审时予以加分、优先推荐。对在疫情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医务、检验检疫、防疫科研攻关等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表彰奖励情况,可提前一年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或纳入特殊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2.加大对疫情防控一线事业单位及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聘用政策激励。对在疫情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定点诊疗、疾控、防疫研发等事业单位,可适当提高专业技术高、中级岗位比例,最高可分别提高5%、10%。对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检验检疫、防疫科研攻关等专业技术人员,现聘在正高级岗位,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或记大功奖励的,在2020年度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选聘中可直接申报认定聘用;表现优秀、贡献突出的,可破格晋升岗位,受到一定级别表彰奖励的,可不占岗位结构比例聘用。
3.在人才项目评选中,对疫情防控一线作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予以倾斜。在2020年度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选拔中单列指标,重点激励在疫情防控一线作出贡献的医务、检验检疫、防疫科研攻关等专业技术人员。在推荐“国务院特殊津贴”人选、选拔“省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以及评选“楚才引领计划”名师、名医、青年人才等各类人才项目中,向在疫情防控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倾斜。
4.建立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进入事业单位的绿色通道。对疫情防控一线事业单位非正式在册的医务、检验检疫、防疫科研攻关等专业技术人员,获得县级党委政府以上表彰的,可根据岗位需要,按规定权限直接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