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性侵养女的鲍某明,在西南政法大学任教,为何高校屡屡出事?
高校教师确实有出事的,但此人和高校教师关系并不大。
他只是商学院法制企业研究院的一个兼职研究员,注意是个兼职研究员,这肯定是没有编制的,而且估计他连个教师资格证也没有,律师证是肯定有的。
所以严格意义上,他不是高校教师,和高校也没有太大的关系。
他真正的工作单位是在山东烟台。
从他个人的经历来看,说他是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书生觉得不如说他是首席法务官兼副总裁更合适。
应该说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法律人,企业人,而不是高校人。
当然在目前看来,他在企业的正职或者是兼职,都已经不存在了。
而这个人所犯的事,一不是以企业领导的身份去骚扰企业员工,也没有以大学老师的身份去骚扰女大学生,但是他最可恨的是以养父的身份,骚扰的是刚刚14岁的女孩。
所以说他比题主说的那些其他人更加卑鄙,更加可恨,也更加具有危害性。
而题主所说的,不管是北京的还是上海的高校老师,虽然说做的事儿是不道德的,但他们面对的是成年人,有的是大学生,有的是研究生,一定意义上有些人已经不能把他们按学生看待。
其实不是高校老师中坏蛋多,而是高校老师的身份比较特殊,特别是把男老师和女学生组合在一起的时候,这个画面感就特别强烈,而且老师和学生的身份,给人的感觉相对来说不平等;而企业领导和员工之间,人们会感觉都是成年人,相互之间是平等的。
而高校教师,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从道德的要求上就高于一般人,就算有的时候他们做的事不违法,但有违正常的道德的话,那就是不可以的,也是会受到人们谴责的,也是会丢掉饭碗的。
而题主说的这个人,问题相对来说就严重的多,可能他由于懂得法律,所以等这个孩子14岁之后才采取了行动,会规避一些法律的制裁;但他的这种行为不管违法不违法,如果对一个14岁的养女动手动脚,这个人是太恶心了,是个十足的坏蛋。
最后再强调一下,这人实际上和高校无关,而且,北京、上海发生的那些事,责任也并不能完全由高校教师承担,而且他们也代表不了所有的高校教师。
要相信99.99%的高校教师都是好教师,都是能够以道德标准要求自己的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