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离职要怎么说理由?
都说辞职见人品,试用期辞职也是辞职。别把试用期当做儿戏,也要认真对待。
劳动法规定试用期辞职只需要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就可以。所以很多人觉得随便找个理由就行,但是我不这么认为,哪怕是试用期辞职也要想好说辞,至少不能找个荒唐的理由。相必题主也正是因为有和我一样的考虑才来提这个问题。所以认真对待非常有必要,理由如下:
一.今天你找个荒唐的理由辞职,可能明天别人就会找个更荒唐的理由拒绝你
有个说法,大家都听说过,这个世界你想找到一个人只需要通过6个人就能找到。别以为很荒唐,实际真的可以做到。
- 只要在某个行业工作时限比较长的人都知道,其实各行各业的圈子非常小,只要在一个行业呆的久了哪里都是熟人,哪怕你不认识这个人,可能你的朋友甚至你朋友的朋友就会认识他和他有交际,而且越往上走,圈子越小,关系越是错综复杂。
- 今天你可能认为反正以后也不会碰面了,随便找个说辞就行,但是很有可能你应聘的下一份工作的领导和他就是朋友。可能在他们私下交流的时候会说起有关于你的事情,当他知晓了你上份工作辞职的荒唐理由,那你认为你能成功通过面试的机会又有多少呢?我看八成会随便找个理由打发你,哪怕没有聊起过你,你也顺利通过了面试,万一以后工作需要双方碰面了,你又该如何自处?
- 虽然概率很小,但是现实总是很奇妙。所以但凡你想在这个圈子里一直混下去,就尽量不要给自己留下任何污点,认真的对待每个人、每件事。
二.在试用期内也有长有短,别因为辞职损伤了个人形象
- 入职一家公司肯定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不会只干个几天就想辞职,一般都是做了一定时间对公司有了一定了解后认为自己不适合这份工作才会考虑辞职,有些试用期长的甚至都会干上半年之久。
- 当你的工作时间已经用月来做单位了,其实这时候你已经是融入了这家公司,领导同事对你的为人处事风格也有了一定的了解,你在公司也会有属于自己的朋友圈,同样这些朋友也有可能会成为你的人脉,如果这个时候你想要辞职,那就不能随便找个理由了,你要考虑好这样做是不是会损坏你在同事和领导心中的形象,以后还能不能继续和这些同事以朋友的身份相处了。
我曾经有份工作就是在试用期内40多天的时候离职的,由于前面大部分时间都是很人事部门打交道,因此我跟人事的一个小伙子成为了朋友,虽然时间不长但是因为我们有共同话题,所以辞职之后我们也是一直保持联系的,最后在我职业空档期的时候,还是他给我介绍的工作。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 但是如果你是试用期干了几天就想辞职,那确实不用考虑太多,因为这个时候别人还不了解你,也不会在乎你,你可以直接和人事部门说不干了就行,想必你不是这种情况。
试用期内离职怎么说理由
当你已经能认真对待辞职这件事的时候,离职的理由就会很简单了,只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实话实说,歹话好说。
1.个人原因跟公司工作无关:这种情况就实话实说跟领导说明你辞职的具体原因。如果有不想对外透露的细节,那也可以说个大概,至少能让领导明白你为什么辞职。
2.认为公司不好工作不适合:这种情况就要歹话好说了,说辞就要有一定的技巧,既要表达出辞职的缘由,也要照顾好别人的感受,方法就是‘尽量找自己的不足’。
比如是因为公司规模小,人力不足,岗位职责混乱,一个人干多个人的活,经常加班加点原因,那你就可以说:“本人想在某个专业方面进行深造,无法顾及多方面的工作,恐怕无法胜任这个岗位”。
相信当你说出这个理由领导自然会明白你的意思,但是面子上也能说的过去。
当你认真说理由的时候,领导也会认真回复你,可能你就不会选择离职
很多试用期辞职的原因都是因为相互的不了解,员工没有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领导也没有渠道去获取员工的反馈。尤其试用期的新员工,因为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学习上,可能是带他的人在传递各种负面消息,才导致新员工产生辞职的念头。其实解决办法很简单只需要换人去带新员工就好。但是如果员工不说或者找个其他理由搪塞,那领导永远不会知道缘由,更无法解决问题。
辞职理由是最后唯一一次沟通的机会,所以更要认真的去说,如实的去说,以免就此错过。
结束语
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应该认真对待,对自己负责的同时也要对别他人负责。
以上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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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社保百晓生。
试用期内,劳动者是可以辞职的,但须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至于辞职理由,可以从个人和单位两个方面考虑。
第一,从个人角度而言
选择辞职主要是从个人兴趣、志向、专业、能力等来考虑的。也就是认为这份工作不能发挥自己的个人潜力,不适合自己的专业,或者与自己的志向、兴趣不符。
建议不要说能力不足,毕竟工作就是靠积累和经验,能力也是可以锻炼的。所以说能力不足,有种找借口的感觉。从个人发展来说可能更合适一些。毕竟对于个人而言,个人发展是留在一个单位很重要的因素。
第二,从单位角度说
单位提供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可以成为辞职的理由。与合同约定不符,是可以直观感受出来的。毕竟工作条件和工资待遇是选择工作最在意的因素了。
通常来说,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相对更客观一些,也不是很容易能改变的,以此作为辞职理由也算没有意气用事。
第三,至于其他理由,可说可不说
个人建议,例如与领导相处不好、同事关系不好、单位氛围不好等等,这些主观性更大的或者相对容易变更的事情,还是不要作为辞职理由的好,毕竟你已经选择离开了,就没必要因为人际关系闹心了。
第四,不必太纠结,不说理由也无妨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一种不确定的状态,双方对是否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均有选择的权利。
所以也没必要过于纠结,若真心认为自己不适合这份工作或者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与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介绍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其实不说理由也是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但务必记得应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以便用人单位安排人员接替工作。
最后想说,找工作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兴趣来,找到后多积累些经验。愿你能找到自己喜欢的工作,在工作中收获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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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这完全取决于你个人的想法,实际因为什么原因就直接开门见山说出来。
小巷目前就从事HR工作,可以肯定地告诉你试用期内是双向选择的,如果你觉得不适应或者想谋求更好发展的话,完全可以选择按照法定的期限提前向公司人事部提出要求离职,这是你的合法权利。
另一方面,小巷在这也想给你提几点建议:
一、入职场前,一定要充分为自己的职业生涯做好详细的规划。
只有在有明确目标的前提下,你前进的步伐才不会是迷茫的,否则有可能就会出现干什么都不长久的情况,最后还把自己的黄金光阴给荒废了。
二、多学习了解职场里的知识,就比如说你的这个问题,感觉是否可能是因为初入职场的关系,还是有带一点不太自信的因素在里面。
假如这个时候被公司里的人事领导随便鼓捣几句,可能就又会被套路进去,最终不选择跟从自己的本心去离职。
所以小巷建议是在进入职场前,应当主动去了解学习一些职场中比较日常用到的关乎劳动者合法权利的知识,这也能为你今后的职业生涯做好良好的铺垫和保障,记住一定要做个有自己独立想法的求职者。
我是小巷,目前从事HR工作,长期专注于分享职场领域的各种干货,走过路过请给个关注支持@小巷资源室 ,和小巷一起轻松玩转职场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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