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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老王的生活随写”,不禁提出小学生有必要上课外辅导班吗?

本以为是一个热点话题,没有想到没人回答,邀请了两位教育专家,可能是因为忙没有亮出自己的观点,我只好自问自答了。

我坦诚的告诉大家,我曾在办学机构上过很长时间阅读作文课,结识了很多老师,机构负责人。那时几乎是清一色在职教师任课,特别是针对小升初择校考试提升了成绩,可以说是课堂教学的延续,又对不同学生查缺补漏,应该说对不同学科,不同程度学生有所帮助。

近几年国家教委推出均衡教育,严格审查办学机构资质,取消小升初招生考试,填报志愿摇号录取,课外培训班热度大大降温了,生源少了,在职教师不能兼课了。这都是办学机构萎缩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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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那么小学生有必要上课外辅导班吗?笔者认为家长要根据孩子的需求,兴趣,身体状况,经济条件而做决定,并慎重选择办学条件好,师资好,有资质,离家近的机构。由于在职教师不能到办学机构任课,它们所聘教师基本是毕业待职大学生,或退休退职教师。这些人很难保证参加教研及教育教学活动,对教学信息,了解较少,很难与学校同步。

诚然办学机构在社会办学发挥了一定的作用,解决了周六周日家中没人照看孩子的弊端,对成绩优秀,成绩靠后两头学生获多或少带来了帮助。

综上所述,我认为上课外辅导班要因人而异:办学条件,师资优劣,学习效果,孩子兴趣爱好,上课距离远近尤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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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随着地摊儿经济的搞活,作为在职教师的我们可以参与摆地摊儿吗?

我认为地摊经济的搞活,主要是为了解决那些没有正当工作,年龄偏大,资本不多,租不起店面的困难群众就业的一大举措。同时也是在这全国抗疫的特殊时期,为盘活经济,方便群众,使各个城市充满烟火气,更加生机盎然的英明决策。

作为在职教师的一员,询问你们可不可以参与摆地摊这个问题,说老实话还真不好怎么给你们作出回答。说可以吧,你们有正正当当的职业,而且是人人尊敬的光荣的人民教师,有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之美誉,为人师表,是孩子们幼小心灵中的神圣偶象和崇高的榜样,怎么也不至于捧着金饭碗去街头墙角摆摊儿吧。

若是说不可以吧,一来找不出任何不准在职人民教师摆地摊挣钱,为搞活地摊经济作贡献的法律法规。二来你们除了每周给孩子们上完该上的课后,确实拥有星期天,节假日,寒暑假大把的时光,加之条友认为作为教师的待遇微薄,连生存都压力山大。如果连地摊都不允许摆,岂不是不尽人情,于法于理都说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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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不过据我所知,国家早有明文规定,全国教师的工资收入均不得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水平,老夫年事已高,无法求证是否如此。但是我深信,党和国家历来关心教育事业,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对教师也是关怀备至,将会不断提高相应的待遇。条友的困难是暂时的,风雨过去,必见彩虹,希望诸君安心工作,为孩子们撑起一片蓝天。为党和国家的教育事业尽职尽责,培养岀更多的栋梁之材。

怎么看待胡红梅事件?为什么公众这么不肯饶恕这么一个涉嫌抄袭的副校长?

嗨,大家好,我是小事儿。

对于这个问题:怎么看待胡红梅事件,为什么公众不肯饶恕一个涉嫌抄袭的副校长?小事儿有话说。

背景介绍:

胡红梅是深圳龙岗如意小学副校长,因为涉嫌多部作品抄袭,正在接受深圳龙岗区教育局调查。胡红梅是一位顶着光环的副校长,她是2016年“全国推动读书十大人物”、2017年“阅读改变中国”年度点灯人、深圳教育改革先锋人物、“广东好人”。如此众多的荣誉,让我们看到了她成功的一面,这是对她教育事业的褒奖。但是,一个抄袭打的人们脸火辣辣的。

就是这样一个被荣誉环绕的人,竟然动起了歪心思,一个被读书人所不耻的“抄袭”。虽然,天下文章一大抄,看你会抄不会抄,这句话说得有一定的道理。但是,这是有前提的,前提就是你在学习模仿中不断汲取别人的精华,进而提高自己的学识和能力。而不是不经过任何的思考,奉行拿来主义,直接照搬照抄,对于文章的原著作者来讲,这是对他们劳动成果的掠夺。

胡红梅本身就有如此多的光环,她应该珍惜自己的教师职业,在成为副校长之后,应该把更多的精力用在教研,教学中来,而不是窃取别人的果实,成为提升自己的“基石”。这种奉行的拿来主义,终有暴露的一天。于是,一则关于胡红梅作品抄袭的新闻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

人们的主观意识里,这样一个有学识,著作等身的校长,原来是一个“小偷”,窃取别人的果实,真的让人感觉失望。于是,对于胡红梅的口诛笔伐开始了。这样的校长怎么能够承担教书育人的重担?这是对支持他的人情感的伤害,更是对国家《著作权法》的背离。

那么,人们之所以对她行为嗤之以鼻,无论她怎么道歉都不能饶恕呢?我想有以下几点原因:

自身的光环无法掩盖“抄袭”:

虽然,胡红梅副校长获得了很多的荣誉,但这些都不应该成为她抄袭的挡箭牌。当然,人们肯定知道她当年在教育事业上所做出的的努力,每一个教师最初的信仰都是纯洁的,都是无私的,都怀着一颗饱满的热情投身到教育事业中来。但是,胡红梅失去了当年的纯粹,过分的追逐名利而丧失了自己当年为什么出发的信仰。

大众对抄袭的“零容忍”:

当年红得发紫的翟天临,因为不知道知网,而被扒出论文造假,一下子成为人们口中学术不端的代表。至今无论怎么洗白,似乎都不尽如人意,复出的道路很是艰难。

胡红梅作为校长,她不可能不清楚她的行为是抄袭,只不过内心里自我安慰,不会被发现。我们常说:“常在河边走,那有啥不湿鞋。”最终,东窗事发,一个顶着众多光环的教育者跌下神坛。

她的著作是抄袭的,在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加强的情形下,胡红梅却忽视自己错误的行为,还不断的去做。这样人们难以接受。

抄袭行为不仅仅是道德,而且是对法律的践踏

作为校长,在每次考试之前都会教育学生不要抄,总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要求别人,结果自己却是那个最应该被教育的人。同时,她的抄袭行为如果十分严重的话,可能触碰到国家的相关法律。她的抄袭行为既要受到道德的谴责,是否收到法律的惩处,我们还看具体的调查效果。

一个本身的教育者,却做着小偷的勾当,这样的校长又怎么能肩负起教书育人的重担呢?(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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