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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人日记鲁迅,狂人日记鲁迅先生原文阅读

鲁迅在《狂人日记》中写道:易牙蒸了他的儿子,给桀纣吃。鲁迅是否写错了?你怎么理解?

谢谢邀请!鲁迅在《狂人日记》中写道:易牙蒸了他的儿子,给桀纣吃,鲁迅是否写错了?这不是写错与不错的问题,要先看看鲁迅先生写这篇文章的真正目的,标题中说的是日记,实际体裁是小说,是我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抨击封建礼教白话小说。这篇小说,作者是借狂人之口,揭露封建礼教的吃人本质,封建礼教的本质是什么,用两个字概括,那就是“吃人”,在我国历史上,吃人的暴君,夏桀和商纣那是能数得上的,鲁迅先生肯定知道。所谓狂人,就是狂妄的人,精神失常、说话颠三倒四、语无伦次的人,把齐桓公说成桀纣,有什么不可,这是作者故意这样组织语言,一是既能体现狂人的性格特点,二是能警醒读者深思,联系前后情节,看出狂人原来不狂,而是一个反抗封建统治的斗士,这才是作者的真正写作意图。

易牙是齐桓公的一个名厨,多方讨齐桓公的信任。一次齐桓公说,什么美味都尝过了,唯独没有吃过人肉。易牙就把自己四岁的儿子杀了,蒸熟给齐桓公吃,齐桓公一吃,太好吃了,就问易牙这是什么肉?易牙说是他儿子的肉,从那以后,齐桓公对易牙格外好。管仲说,能杀自己的儿子的人,都是心肠狠毒的人,这样的人不能要,管仲说了几次,桓公才把易牙赶走。换了厨师,齐桓公不理想,后来齐桓公还是把易牙找来,继续做他的厨师。夏桀和商纣是两个有名的亡国暴君,齐桓公算得上明君,本来是联系不上的,作者故意借狂人之口,把他们联系在一起,这样,就可以把作者强烈反封建精神,有力地表达出来。所以说不必考虑对错的问题!鲁迅先生这样写,更能有利于中心思想的表达。如果把桀纣换成齐桓公,对突出中心思想力度不够。

这句话必须从小说角度去分析其对错。因《狂人日记》是小说。小说在大小说家眼里,是要惊醒世人的说出自己的洞见,不是只信手拾来,骗骗眼晴的“吸眼球”。所以文笔,主题思想,构思角度都需用心血去构成存乎一心的运用之妙。

狂人日记鲁迅,狂人日记鲁迅先生原文阅读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桀纣”这两个字,我看了这个答题的评论区,有说:“鲁迅是名人,错也是对。”有说:“这话是小说主人公狂人说的,狂人是个疯子,那有不说错话的?”这道答题大家争的就是“桀纣”这两个字。历史上,易牙杀了自己一岁(网文也有说四岁)的儿子是给齐恒公吃的,怎么又说桀纣吃人肉呢?

觉得这两种争论忽略了一个问题。

桀纣:桀和纣,相传都是暴君,桀纣后泛指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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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我想鲁迅先生取的就是这种“泛指”。那么这句话的含意就是:不分今古,也不分桀纣还是齐怀公,凡暴君都是鱼肉百姓的,都是连一岁孩子也不放过。

这里鲁迅不是不懂历史,而是借用狂人的口说出自己的思想,也就是自己想说的话。这样的手法在小说中是允许的,也就是疯子说疯话,笨人说笨话。不但符合刻划人物的艺术手法,还更深层次地突出了,暴君吃人肉的凶残丑陋的嘴脸。在历史上齐恒公是个治国

有方的国君。齐恒公是春秋时期的五霸之首,在他的领导下,齐国由一个海湾的蛮夷之地成为春秋各国中最富强的国家。但就是这样一位功盖天下的诸侯霸主,竟会荒唐到吃人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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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齐恒公还是公子的时侯,就和他的姐妹们乱伦私通,后来成为齐国国君后,有儿子的人如夫人就有六人,那些儿子没地位或儿子没地位的美人就不知多少。历史上荒唐的国君不少,但荒唐到吃人肉却是少之又少。但齐恒公就是一位。那么问题来了,为何这样一位好色丶乱伦又吃人肉的齐恒公,沒被后人树立反面人物,反而成为文人丶英雄和枭雄所崇拜的偶象呢?

我想,鲁迅先生当想到吃人肉这个典故时,当然也会想到这个值得质疑的问题。你想,人家齐恒公功盖天下,人家是枭雄或大英雄们如此祟拜的偶象,你指出他吃人肉的荒唐事,这不明摆着是鸡蛋碰石头吗?鲁迅才不会那么去直碰,而且他有他的碰一下的方法:1,反正说桀纣吃人肉是小说人物,一个疯子,胡言论语,不足为怪。错也是疯子的错,不是他鲁迅的错。二,他这样一将错就错地运起笔来,起到的艺术效果显然是即能使吃瓜大众心理上能接受,又点出了齐恒公这粪所谓的大英雄形象,其实是极其荒唐的。他鲁迅先生何乐而不为呢?

要知道《狂人日记》是小说,是狂人的日记,而不是鲁迅的书信或鲁迅的日记。应该知道,鲁迅写小说或杂文目的不是为了刺激眼球,那时还没有互联网,也无须在博眼球求解压方面动心思,因文艺是上层建筑,所以作为文者,必须把立点丶核心的价值,放在自己的“恨其不悟”的惊醒上,(鲁迅写好多文章都有这种“恨之不悟”想用呐喊喊醒世人的爱国情怀,而运用之妙,存乎一心,他何要控制自己妙用呢?《狂人日记》的结尾句是“救救孩子”这也是这部小说的主题思想和鲁迅先生写这部小说的动机。

《狂人日记》:在历史上鲁迅错了,但是现实意义至今值得致敬

其实如果你购买过鲁迅《呐喊》小说集,人民文学出版社的版本,关于其中著名的《狂人日记》有一段描写:“易牙蒸了他的儿子,给桀纣吃。”,很多懂点历史的人第一次阅读的时候,都疑惑鲁迅是不是写错了。其实当然是错了。这一版人民文学编辑还特意做了批注,意思这是鲁迅先生小说里故意为之,狂人已经疯癫,记忆早就混乱,所以完全不用考虑历史的逻辑,还有多处也是如此,比如狂人说李时珍本草纲目里主张人肉可以吃,但是李时珍并没有。当然也是鲁迅故意为之。

小说之于历史的不同,历史必须谨慎。而小说在于只要合理的就可以拿来用。这个合理,显然不少逻辑和历史的合理。而是小说家需要灌输的内容,表达的力度已经影响的人的思路合理了,就没有问题。

鲁迅虽然不少百科全书,但是鲁迅先生博览群书,知识储备相当丰富,而且其文字驾驭能力非常强悍,思路也高于很多人,所以他的文字才极具个人特色。

五四以后,白话文开始逐步流行,其散文、诗歌、小说、以及杂文都用了这样的表现方式,其中还是小说更加普及。在整个民国小说历史以及中国小说历史上,鲁迅的短篇小说都是经典中的经典,直到今天它依然直达人心,只是有人不敢直面罢了。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所谓真正的勇士是: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今天我突然觉得我也不配。虽然我敢不敢,人生都在惨淡经营。

《狂人日记》讲述的是觉醒,和对旧的集体主义的摒弃,以及那种礼教桎梏和社会麻木的批判,甚至是痛击。鲁迅一直希望我们觉醒。当时的中国人,以后的中国人。佛家说明心见性,开智这个东西,真是三两句说不清楚。

《狂人日记》(1918)一百年前发表时,在知识界可谓轰动一时,其中“礼教吃人”和“救救孩子”,已成不朽的警句。

回顾当年的评论虽然没有今天那么多的解读,也很有真知灼见。比如当时《新青年》记者指出这篇小说是“用写实笔法达寄托(Symbolism象征意义)旨趣”,即结合了现实主义和象征主义的创作方法,点评非常到位;另外,当时正受尼采影响的傅斯年指出,“文化的进步,都由于有若干狂人”,这点对更全面地理解小说的多层意义,但《狂人日记》中的“狂”更容易跟“礼教吃人”联系起来,大概在当时的反传统或反封建的时代大潮中,更能引起共鸣,而吴虞的《吃人与礼教》也就因此更为人们所注意。

但是今天我觉得,狂人的意义,不仅仅批判,而是如何让我们长大后不成为我们讨厌的人,这才是鲁迅最终想达到的目的,救救孩子,每一个时候都有新的生命诞生,但是今天大多数生命还是接受的类似的教育模式而经历不同的家庭和社会状态,他们并不可能被彻底统一起来,他的思想也不是从小就被进行成人化或者说社会化引导。

鲁迅应该比我们更清楚这一点,所以他觉得任重道远。狂人到底是不是疯子,是不是社会的叛逆者,是不是不甘心的,又或者当狂人实现了他的需求,会不会变异成他之前厌恶和批判的人。这个你我都无法保证。

唯一希望还是儒家那句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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