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交代的任务没完成,被批评,该怎么说?
首先记住一句话,老板为努力鼓掌,为结果买单。
第一:解决问题,而非解释。千万不要想如何去解释,而要想着如何解决问题。首先这个任务你肯定完成了一部分,那么你接下来要阐述的,全部围绕如何解决剩下一部分。告诉领导任务完成的进度,剩下部分需要多少时间或者需要什么样资源协助,以及接下来的计划(也就是补救措施)。
第二:承认错误,接受批评。上面说的是,是你能补救的情况,如果无法补救,那么直接首先要做的是承认错误,记住先承认错误,而不是解释,这个时候什么解释在领导眼里,都是借口。紧接着,接受批评,表现你的态度,就算领导这个时候一个劲儿数落你,千万不要去反驳。此时领导的情绪已经处于要强烈的释放过程中,这个时候他表达的绝非100%的事实。所以这个过程中会出现,对于你的一些否定。千万别着急,让他先发泄完。
第三:总结经验,改善行为。在领导宣泄了情绪之后,同意老板的部分观点(你认为他说的是对的,而不是违背自己意愿),理性分析产生的原因,并且谈以后的改善。之后再遇到这类事情,吸取这次教训后,改善的做法。
第四:为结果买单。这一步视情况而定,主动接受惩罚,表明自己的态度。这样会让领导看到你的态度。这一步主要是把主动权抓在自己手中,主动提出自己能承担的惩罚。如果等领导开口或者按照公司规定走,往往会比你主动承担的惩罚要重。当然到了这个阶段,很多时候,领导看到你的态度,往往口头批评下就算了。当然也不排除,遇到一些苛刻的领导。
以上的处理方法,主要是最大程度和最高效率的减少你因此事受到的影响。
员工工作失误,给单位造成损失要如何负责?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在实践中,这个“赔偿经济损失“”并没有那么容易执行,稍不注意就会弄成“克扣员工”工资的违法行为。所以为防止弄巧成拙,公司一定要有充分准备,要有充分的证据。
首先是劳动合同里面要有约定,或者规章制度有相应条款,且该规章制度依法制定并有告之劳动者,这是追究赔偿责任的主要依据。
其次是对造成损失的责任认定,一定要科学客观准确。往往发生一件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应当有多个责任人,如果我们草率的把它完全推御给员工,这不但不合情理,在法律上也是站不稳的。所以,公司还得走事故责任认定程序,按比例划分责任。比如,我们教了员工怎样做,员工没有遵守,导致工作失误造成了损失,那么我们在追究员工赔偿责任时,我们至少要能提供《工作程序》、培训证据(视频、照片等)、员工签名。否则,员工一句“没人教过我”,可以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
最后,除了员工主观恶意造成的损失,可要求其全额赔偿外。因工作失误、或不小心造成的损失,个人觉得追究员工部分(10-20%)赔偿责任即可,毕竟公司负有管理和预防责任,公司有责任采取预防措施,来防止或降低员工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