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性侵养女的鲍某明,在西南政法大学任教,为何高校屡屡出事?
高校教师确实有出事的,但此人和高校教师关系并不大。
他只是商学院法制企业研究院的一个兼职研究员,注意是个兼职研究员,这肯定是没有编制的,而且估计他连个教师资格证也没有,律师证是肯定有的。
所以严格意义上,他不是高校教师,和高校也没有太大的关系。
他真正的工作单位是在山东烟台。
从他个人的经历来看,说他是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书生觉得不如说他是首席法务官兼副总裁更合适。
应该说他是一个地地道道的法律人,企业人,而不是高校人。
当然在目前看来,他在企业的正职或者是兼职,都已经不存在了。
而这个人所犯的事,一不是以企业领导的身份去骚扰企业员工,也没有以大学老师的身份去骚扰女大学生,但是他最可恨的是以养父的身份,骚扰的是刚刚14岁的女孩。
所以说他比题主说的那些其他人更加卑鄙,更加可恨,也更加具有危害性。
而题主所说的,不管是北京的还是上海的高校老师,虽然说做的事儿是不道德的,但他们面对的是成年人,有的是大学生,有的是研究生,一定意义上有些人已经不能把他们按学生看待。
其实不是高校老师中坏蛋多,而是高校老师的身份比较特殊,特别是把男老师和女学生组合在一起的时候,这个画面感就特别强烈,而且老师和学生的身份,给人的感觉相对来说不平等;而企业领导和员工之间,人们会感觉都是成年人,相互之间是平等的。
而高校教师,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从道德的要求上就高于一般人,就算有的时候他们做的事不违法,但有违正常的道德的话,那就是不可以的,也是会受到人们谴责的,也是会丢掉饭碗的。
而题主说的这个人,问题相对来说就严重的多,可能他由于懂得法律,所以等这个孩子14岁之后才采取了行动,会规避一些法律的制裁;但他的这种行为不管违法不违法,如果对一个14岁的养女动手动脚,这个人是太恶心了,是个十足的坏蛋。
最后再强调一下,这人实际上和高校无关,而且,北京、上海发生的那些事,责任也并不能完全由高校教师承担,而且他们也代表不了所有的高校教师。
要相信99.99%的高校教师都是好教师,都是能够以道德标准要求自己的教师。
如何才能成长为优秀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是一个项目从招投标、到项目策划、项目组织到项目实施的项目全过程的参与人和执行人。
一个优秀的项目经理就必须在上述的各个环节有自己的独特的见解,在招投标时他要提出合理施工方案和合理的报价,在项目策划时他要有符合项目特征的施工方案,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都要心里有底,在人事安排上要有用人唯才,用人不疑的个人魅力,在项目实施阶段他要管理好现场所有工人,对人工的衣食住行要提前安排人办理好,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就是这道理,图纸到后要立即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各种报表:人力资源情况表、施工机械设备情况表、工程进度表、施工安全方案、特殊工序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等,在工程正式开始前他要对工程的各个环节都要了解对各个环节中的问题要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项目经理不仅要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还要对项目的盈利负责,所以在项目开始前他要对整个项目进行评估,对项目所要用的各种材料的数量进行详细的分析,尽量在各个环节都有人把控材料关做到每个环节都要记录。
一个项目最终是好是坏和项目经理的处事能力和管理能力是分不开的,处事能力反映在这个项目经理和甲方及监理及事关各方的关系上,干项目有时是干的好不如说的好,各方关系好了对工程的施工及项目的结算工作都是很重要的有时可以决定一个项目的成败。
项目经理在施工过程中要把项目开始前编制各种计划落实到位,要在施工过程中尽一切能力去解决项目实施阶段遇到的问题,要解决所以人员提出的困难,要做好服务型项目经理。
工程技术是一个项目成败的关键点,要组织有能力的人担当技术负责人,对技术管理项目经理管理到班组都不为过,项目经理一定要知道技术无小事的道理。
项目安全是一个项目的根本,项目经理要时时把控现场的安全情况,对安全问题一定要做到零容忍态度一定要坚决。
各种管理制度虽是形式主义但还是要的有规矩才有方圆,制度一视同仁,人不服人制度服人。
总之一个优秀的项目经理就是现场的灵魂,一个项目有了灵魂就有了方向,就有了力量,就有了成功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