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届生没签offer,直接签三方协议,就算入职吗?要考虑什么?
首先你得明白什么是offer?
offer中文直接翻译是“提供,需求,机会”,在应聘场景下,就是“录用机会”的意思。
这个词来源于外企应聘场景下的常用词,后来国内其它企业应聘时也逐渐使用这个词汇。
offer不是你需要签的,是企业发给你的。
offer中一般会注明给你的薪资待遇,公司基本福利(有些企业不写),录用部门,录用岗位等等信息。
企业你发offer(一般PDF电子版或者纸质版),意味着给你录用机会,也就是公司已经决定录用你了,只是还没有签订协议,会有失效期,只要你确定接受,就不会被用人单位悔掉。
但极端情况也会出现,比如当年突然经济危机,或者这家企业倒闭,遇到大灾大难等等,企业可能就会临时决定悔掉offer,同时不会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就算你接受了offer,也不算入职,离入职还早。
而三方协议,是企业,学校和你之间三方签订的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
能签这个,如果是正规大公司,基本上是已经给你发offer了(至少也是口头offer),才会找你签。
而且就算签了三方,你也不算入职。企业可以毁约,到时候你可以找仲裁让企业赔偿。
入职是什么?
入职是你毕业之后,拿着学历学位证书,拿着offer去公司办理报道,签订合同,办理入职手续,领你的工卡,电脑,去工位上见同事见领导,正式开始第一天上班,这才叫入职。
电动车新国标规定速度大于25km/h的算机动车,但这个速度能在机动车道行驶吗?
电动车新国标规定每小时25公里以上的电动车归属机动车辆,这个速度不准上机动车道行驶。可以从4、15以后在全国交警上路检查一些新闻报道可以看出。所有电动车二轮,三轮车都必须上非机动车道行驶,如果是在机动车道行驶的电动车都被作为违章处理,会得到处罚的。这就会让很多老百姓产生疑问,既然把每小时25公里以上的电动车规划为机动车辆,为什么不允许上机动车到行驶。让很多人都想不明白!
为什么被划分为机动车序列的电动车不能上机动车道行驶呢?
大家可以从4月15日新国标执行检查情况可以看出,在全国个城市交警上路检查一些事情的具体情况都有新闻报道出来。从3点可以看出,不让电动车上机动车道的执行情况:
①4月15日后交警上路检查的执行的情况主要是规范电动车驾驶人员的违章行为,并且施行暂扣和处罚。
②规范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如有违反者会得到车辆暂扣和经济处罚。这里面包含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三轮电动车。
③集中规范电动两轮车和三轮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以处罚作为警示案例,让电动车驾驶人员自觉的遵守,在等待红灯和非机动车道行驶的一些规范要求。
每小时20公里以上的电动车,但这个速度能在机动车道行驶吗?
很多人都没有仔细的看新国标规范的电动车,在什么车道行驶的一些公告。这些公告大家可能看到的很少,也不了解其中的一些含义;有很多人搞不明白,既然是电动摩托车能够化为机动车管理,为什么就不能在机动车道行驶呢?这个疑问没有任何人给解释清楚。但是在交警上路检查的一些具体情况可以看出,所有的电动车不准上机动车道行驶,如果有违规者,一定会得到车辆暂扣和处罚的处理。
这些低速电动车,如果上机动车和小汽车同时行驶会造成什么影响?
电动车毕竟是属于低速车辆,它的行驶速度赶不上摩托车,更赶不上小汽车。如果有一天交管部门允许电动摩托车上机动车道行驶,那就整个城市的主要路段都要瘫痪或者是发生更多的交通事故。
你想在各城市的电动车拥有量是小汽车的多少倍?这些车辆都拥挤在机动车道,其实谁都想赶时间去上班办事。这些车辆体积小,又灵活,肯定在小汽车的空隙处极速闯关赶时间;不留心就会发生车辆碰刮,或者是造成人员伤亡。这也不会是个地区,主管部门所希望看到的一些场景,也是绝不会允许低速电动车上机动车道行驶的原因。
我的看法是,以后低速车辆电动车群体都不会允许在机动车道行驶。现在的交警执行路况的一些情况可以看出,4、15新国标执行以后,就不允许电动车上机动车道行驶的规范要求。如有违规者,就会得到暂扣车辆和经济处罚,以作警示。才得到现在的机动车,自觉的在非机动车道行驶的一些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