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管理是怎样管理的?
图书室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更好的为全公司员工服务,发挥图书室的效益,图书室做以下规定,请全公司员工共同遵守。 一、开放时间 星期二(下午14:00-15:00) 星期五(下午14:00-15:00) 二、借阅对象 图书室图书只供本公司员工借阅,外部人员原则上不出借。 三、借阅方法、期限、数量 借阅人要填写借阅图书登记表,妥善使用和保管所借图书,不得转借。借阅图书时,须经图书管理员到图书室取书,并由当面登记。 借阅期限不超过1个月,如需继续借阅,应办续借手续。图书室定期对图书借阅情况进行清理,并对图书只借不还者发催书通知单,如果一周后仍未归还,则由图书室书面通知本人。 每次借阅的图书不超过2本。 四、污损、遗失图书赔偿规定: 1、污损图书(包括在书上批注、圈划、涂改、撕页、挖剪等),视污损程度按现行书价的20%-100%赔偿,如果图书被污损而不能继续使用,视同遗失图书赔偿。污损程度由办公室领导鉴定。 2、遗失图书资料的,可用同版(或新版)图书赔偿。无法赔偿同样图书的,则按图书金额的2倍赔偿。遗失多卷书的一册或数册,按全套书价的2倍赔偿。 五、 图书室管理办法 1、员工零星购书前先查询图书室是否有此书,图书室如无此书时可购买,做到尽量不重复。 2、所购图书尽量与本部门专业相关,所报图书无批阅、涂改、卷折、影描、污损。 3、新购图书应及时向图书室登记造册,管理员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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