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作档案里只剩下一张招工证明了,该怎么办?视同缴费年限该怎么确定?
我的工作档案里只剩下一张招工证明了,该怎么办?视同缴费年限该怎么确定?
大多数朋友都知道,办理退休时,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前的视同缴费年限是靠人事档案里的材料才能认定的。因此退休时,档案在不在,材料全不全,很关键。哪些材料是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关键材料呢?主要有招工单(招工证明)、报道单(派遣证)、转正定级表、工资变动表、调岗手续、调入调出手续、下岗协议、解除全民身份登记表等、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前合同工的社保缴费记录或凭证等。也就是说,招工单(招工证明)是很重要,很有效力的材料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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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有招工证明远远不够
尽管如此,只有下一张招工证明,是远远不够的,坦率地说,如果没有其他补充材料,是无法认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的。只有招工证明,这一份孤本材料,至多算你有不完整的起点材料,但没有终点材料,也没有过程材料,证据不充分,不能形成若干年的缴费年限的结论。因此想要认定自己的视同缴费,就必须补充材料,否则只有招工证明,等于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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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哪儿补充材料
去哪儿补的思路就是我在开篇第一段提到的材料的出处,或经办单位,到这些地方去搜寻相关痕迹。能找到相关原始材料,就是最好的、最有力的补充材料。
比如工人身份招工单的出处一般是劳动局,干部身份的报道单的出处及经手机构是学校、教育局,转正定级表的出处或经手机构是转正时的单位或人事档案托管机构,工资变动表、调岗手续找原单位,调入调出手续找当年的相关原单位、新单位,以及他们的上级部门,下岗协议、解除全民身份登记表要找下岗办之类的机构及他们的主管部门。还有当地的档案馆,也是很有可能有一些材料的。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前合同工的社保缴费记录或凭证可以查询社保和原单位,手里有原始小本本也行。
以上这些单位或同类机构,都有可能有备份材料、存根或登记信息等,这些都可以作为替代性的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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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可以补充哪些材料
除了上面提到的替代性补充材料,还可以到你曾经工作过的单位,请他们帮助查一些其他原始材料,比如财务部的工资明细表,如果有,就太棒了,找出对应年度每一年的第一份和最后一份工资明细表,复印即可,如你1987年参加工作,当地1996年1月1日开始建立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你就要印第一年,也就是1987年上班第一个月的工资明细表和12月的工资明细表,以后每一年1月份和12月份的工资明细表。
再比如原单位人事部(当年还不叫人力资源部),查找一些人事手续材料的底单,如调岗手续、调入转出存根等。比如特殊工种可能有特岗补贴发放领取的原始表单等。思路就是这样,具体到每一个人身上,情况不同,可以补充的材料也会不同。不要太死心眼,能说明问题的材料就行,能查到什么算什么,能补什么,就补什么,管用就行。
友情提醒
为防范弄虚作假,绝大多数地区审核退休人员人事档案时,一般都只认原始材料,不认新开的证明,但不绝对。补充过档案材料的朋友,愿意的话,请把你们的经验和教训在留言区分享给大家,作为这篇文章的补充,以帮助有需要的朋友,这也是一份福德。你说呢?
我是“水流云在草青青”,认真诚恳的退休顾问,欢迎大家加我的关注,查看更多社保及退休文章。愿天下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答:您档案缺少的东西实在太多了!不知道您现在的工作情况如何?单位是否还在?
但不管怎样,您现在面临的问题是,您需要马上招手补办档案中缺少的有关材料!不然,您在办理退休时,会受到一些阻碍。
具体补办办法如下:
一、如果您是在职职工,档案在本单位人事部门保管,那您档案材料的缺失,本单位人事部门是负有相关责任的,您有权要求人事部门为您补办档案中的相关资料。
二、如果您是下岗职工,档案仍然在单位留守处保管,或档案已经移交到有关部门保管。这两种情况,您都可以先联系一下单位留守处人员,请求单位留守处人员协助您补办档案相关材料。
三、如果您单位留守处已经不在,档案已经移交到有关部门保管。那您可以带着身份证原件,再去您所居住的街道开一张个人查档介绍信,去区、市档案局查找您档案缺少的相关材料,档案局是基本可以查到的。
以上建议,是您补办缺失档案材料的方法。
至于您提出的如何确定视同缴费年限的问题。您档案中唯一一张招工证明(也叫招工调配令)是可以证明您参加工作的时间的,而视同缴费年限的确定,主要是根据您参加工作时间和参加养老保险缴费时间来确定的,而您参加养老保险的缴费时间,在社保公司是可以查阅到的。所以,您的视同缴费年限,您可以不用担心,您在办理退休时,社保公司是可以给您准确计算出您的视同缴费年限的。
我的回答完毕,希望能解决您提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