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一个工程施工资质?需要哪些手续?
新成立和升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程序:
1、新成立企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到企业所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按规定填写并准备申请表准;
3、报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核查所报材料原件(市区内企业直接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并核查所报材料原件);
4、对申请资质的建筑业企业进行网上公开,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十天;
5、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6、主管领导审批;
7、将合格企业的申报资料报送省建设厅
新成立和升级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时限:
1、二级及以下专业类企业资质每年每度审批两次,申请资质的企业将资料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后60天内完成。
省建设厅受理各市申报资料的时间为每年度的6月上旬和11月上旬;市建设局受理申报资料时间为5月上旬和10月上旬。
2、二级及以下总包类企业资质每年度审批一次,申请资质的企业将资料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后60天内完成。省建设厅受理各市申报资料的时间为每年度的8月上旬;市建设局受理申报资料时间为7月上旬。
3、劳务类各企业资质每两个月受理一次,省建设厅受理各市申报材料并审批的时间为随时受理;市建设局受理申报资料时间为随时受理。
4、申报一级和特级资质的企业按建设部时间要求申报资质。
首先到“建筑工程企业管理处”登记报名,然后按照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办理工程施工资质具体手续如下: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
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施工总承包企业出具的施工场地已经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文件)。
已经确定施工企业。按照规定应该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该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施工图纸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企业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根据建筑工程特点制定的相应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编制的专项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按照规定办理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经监理单位审查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通知书)。
按照规定应该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监理合同)。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有条件的可以实行银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担保。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相应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