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期间公司要求以咨询费为名去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销售方为本人,金额5000,对个人有什么影响?
别慌,这对你没啥影响。
刚入职的小年轻们对社会上的一些套路确实搞不太清楚,但你能对这个操作有疑问,说明你步入社会后的悟性还是挺高的,俗话说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凡事多留个心眼没什么坏处。
先说说这公司为什么要这么操作
一、省开支
你这到手是5000块,按发票结账,公司只要支付5000块就完事了,但是如果给你走工资表,你要拿到5000这个数,公司要付出的就不止这点钱了,公司得为了交五险一金,公司还得去社保局做社保登记,万一你离职了,还得做社保变更信息,增加了很多麻烦。
二、降低人事风险
好多公司这个操作更多考虑到的就是这个风险。用发票结账工资,很多都是因为没签劳动合同。实习期的新人,不稳定因素比较多,双方都还没有真正确定用人意向,公司怕你过不了实习期就走人了,到时又得给你办离职手续,更怕的是你在实习期间给公司惹事,还没为公司做贡献,就给公司造成损失。另外由于双方没有劳动合同,公司要辞退一个新人也是更也方便,降低公司招聘新人的风险。
从人事管理的角度来看这个事情的话,确实不太合理,损害了求职者的利益。
但是从税务角度来看这个事情,倒也无可厚非。
第一,以个人名义开咨询费发票是允许的。
自然人也是可以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只要你开的金额并不是特别巨大,税务局一般都不会审核你的业务真实性的,除了餐饮住宿等特殊行业发票,大部分的项目都可以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代开发票,还可以选择直接邮寄到家。
第二,以个人名义代开发票不会让你额外多交税。
公司让你去代开5000元的咨询费发票,这个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公司得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公司会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5000×(1-20%)×20%=900元,但我们最近都知道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这些收入最后都在第二年按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不管你这笔钱是按发票报账还是走工资表,都不会因为代开发票而让你额外多交税的。
总之,你公司这波操作在税务管理角度来看,对你是没有什么影响的,不需要担心。
但是求职者角度来看,确实不太合理,弱化了员工一方的权利。可现实就是如此,在职场,用人单位就是属于强势一方,求职者多数处于弱势地位。求职一方要求太多,公司可以直接决定不用你,现在最不缺的就是做事的人。当然,对于一些技术大牛来说,公司都是求着你开条件的,所以,我们只有不断提升自己的技能,才能在职场生存中游刃有余。
在会计师事务所实习能学到东西吗?
到会计师事务所学习,肯定能学到东西,至于能学到多少东西,主要取决于自己和别人两个方面:
1.自己(主观方面)
(1)财会基础
如果是财会方面专业,那学校学的就是你的基础,正好实习能将理论联系实际,更好地运用学校学到的知识。如果不是财会专业,建议学习一下《会计》、《审计》、《税法》等相关科目的知识,有个初步了解,不然到了事务所也只能做些复印之类的杂活。
(2)学习态度
如有机会,最好在上半年的审计忙季去事务所实习,这样可以在短时间内参与到更多的项目中去,对快速提高自身水平有很大帮助,当然,伴随而来的是各种辛苦。都知道没有不劳而获的东西,实习就是你学习各种技能的好机会,怕辛苦怕累的话,也许你也只能做些复印的杂活了。
(3)多总结,做笔记
作为实习生,犯错误是经常发生的事,自己要多善于总结,必要时做好笔记,供以后翻看。遇到不懂的问题要虚心请教,要明白别人没有义务教你。
2.别人(客观方面)
(1)找对人带你
前面已提到,别人没有义务教你。所以如果请教问题不被搭理,也请理解,也许可能是他/她个人原因,也可能是真的忙没空搭理。所以如果遇到一个愿意带你、教你的,应该感到庆幸。遇到问题要大胆虚心请教,不要怕问简单的问题,因为谁都是从初学者过来的。
(2)被“欺负”
有时候可能会被项目经理安排比较辛苦但简单的工作,这时实习生可能会认为被“欺负”,从而怠慢工作。不排除个别情况存在,但我觉得实习生应当“逆来顺受”,可视作学习的机会,也可视作一种人生经历。
没有事情一蹴而就的,作为实习生,人生的路还很长,应当一步一脚印,踏踏实实地做好第一次,每一次。